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華江要聞

2012年11月21日 星期三

101學年度慧燈盃作文競賽暨語文能力檢定


可個別報名,校內團報12/3(一)12:30截止
101學年度慧燈盃作文競賽暨語文能力檢定辦法
101112日修訂
壹、宗旨
一、獎勵及提升高中職、國中及國小五、六年級學生寫作與語文能力,並強化學生之學習動機及語文優勢。
二、頒發具公信力之檢定證書,俾利學生做為多元入學備審參考資料。
貳、指導單位:宜蘭縣政府教育處。
參、主辦單位:宜蘭縣私立慧燈高級中學。
肆、協辦單位:中華民國作文教育學會宜蘭支會。
伍、參賽對象:全國各高中職、國中、國小(5-6年級)在校學生。
陸、報名日期:即日起至101125日(星期三)下午5:00
柒、競賽日期:101129日(星期日)上午10:2011:50
捌、競賽地點:宜蘭縣私立慧燈高級中學(交通路線如附圖)。
玖、競賽組別:分國小組、國中組及高中職組三組。
拾、檢測項目與檢測時間:
競賽別

競賽內容與標準
   
1020
1120
一、作文競賽
一、內容與思想50%
二、結構與修辭40%
三、書法與標點10%
作文題目當場公布,請依提示寫作,稿紙由主辦單位提供。
1120
1150
二、語文能力檢定
字音、字形、改錯、
綜合測驗、配合題
競賽題型及歷屆考古題:如網站公告(網址:
拾壹、競賽成績檢定標準與獎勵辦法:
檢定
級數
檢定標準
獎勵辦法
    
作文
競賽
分國小組、國中組、高中職組3組,各組分別錄取冠軍、亞軍、季軍一名及佳作若干名
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
如下:
冠軍:5000
亞軍:3000
季軍:2000
佳作:1000
‧得獎作品將於主辦單位公開展示並刊登於慧燈中學校刊,供各校師生及各界觀摩、鑑賞。
‧其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
語文能力檢定
第一級:90分以上
頒發檢定第一級證書乙紙
‧進入第一~第三級者頒發檢定證書

第二級:80分以上
頒發檢定第二級證書乙紙
第三級:70分以上
頒發檢定第三級證書乙紙

拾貳、報名方式:凡有意參賽同學,可由學校推薦或自行報名,其方式如下:
一、上本校網站(www.hdsh.ilc.edu.tw)首頁線上報名。
二、使用主辦單位提供之報名表(可自行影印或由本校網頁下載使用):
1.國小組參賽者→寄至264宜蘭縣員山鄉枕山路11760慧燈中學輔導室收或傳真至( 03-9220626羅組長)。
2.國中組、高中職組參賽者→寄至264宜蘭縣員山鄉枕山路11760 慧燈中學教務處收或傳真至( 03-9220628高組長)。
拾參、報名費用:
一、個別或團體報名,均為每人新台幣100元整。
二、請利用郵政劃撥繳納。帳號:19254331,戶名:宜蘭縣私立慧燈高級中學)
三、請務必在繳費劃撥單收據上註明就讀學校、學生姓名後,傳真至 03-9220628
     始完成報名手續。競賽前尚未繳交費用者恕不列入成績評比。
   四、參賽學生如在校成績為班級第一名者,免繳報名費。(可由參賽學生班級導師證明)
拾肆、考生與家長休息室設於本校創意中心。
拾伍、比賽過程中如有不適,請立即告知監考人員。
拾陸、洽詢專線:慧燈中學教務處。
電話:(039229968114(陳品佑老師)、115(高安慧組長)
拾柒、備註說明:
一、已完成繳費報名者,恕不退費。
二、試場位置及准考證號碼於12/07(五)1400公布於慧燈中學網頁,可先行查閱
三、准考證於考試當天由監考老師當場發放。
四、比賽過程中如有不適,請立即告知監考人員。
洽詢專線:宜蘭縣私立慧燈中學教務處
電話:(039229968114(陳品佑小姐)、115(高組長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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