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高一新生同學留意,有新生家長來電問到為何實研組會發第二外語選修意願調查,由於高級中學課程綱要規定, 普通高級中學學生畢業之最低學分數為160學分(請瀏覽以下PDF檔之第三頁),包括:
(一)必修學分:表中所列之必修科目均須修習,至少須120學分成績及格,始得畢業,其中應包括後期中等教育共同核心課程。
(二)選修學分:至少須修習40學分成績及格,其中「第二外國語文」、「藝術與人文」、「生活、科技與資訊」、「健康與休閒」、「全民國防教育」、「生命教育」、「生涯規劃」、「其他」等八類合計至少須修習8學分成績及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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